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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身份要求": - 申请人的配偶为兴安地区的公务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 "工作性质": - 配偶需在兴安地区工作,且工作性质属于公务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3. "居住条件": - 申请人在兴安地区有稳定的居住条件,如自有住房或租赁住房。
4. "生活来源": - 申请人和其家庭在兴安地区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
5. "其他条件": - 申请人和其家庭在兴安地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 申请人和其家庭在兴安地区没有违法记录。 - 申请人和其家庭在兴安地区的生活、工作稳定,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 - 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工作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3. "审核审批": -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 "领取户口簿": -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获得新的非农业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 -
1、获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在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高等院校毕业后在乡镇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高等院校毕业后在其他系统连续工作七年以上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5、国家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6、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获得部级、省(市)级以上国家发明奖、科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和获得部级、省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以及与之相等同的先进个人光荣称号的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注: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办理其配偶及与配偶在同一居住地的子女农转非。随转子女一般不超过18岁,如果子女超过18周岁,且不属在校中学生,而本人身边又无其他子女的,允许随转一名超龄子女(含配偶)。如果本人系独生子女、其父母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且户口同其配偶在同一居住地的也可办理。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本人及家属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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