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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普法宣传工作。9月19日,兴安盟科右中旗司法局联合科右中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深入巴彦社区和巴彦呼舒第二小学,将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普通话推广有机结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法润社区促和谐。活动中,我局联合旗民委针对巴彦社区民族聚居特点,开展“点对点”专题普法宣传讲座,旗委“八五”普法讲师赵艳丽对现场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普及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知识,推广普通话使用,共同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氛围,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民族团结意识。同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居民关心的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法律问题。法治讲座结束后,社区居民进行文艺演出。
二、普法校园护成长。联合旗民委在第二小学开展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第一课”,通过生动有趣的民族故事讲解,培养学生民族团结意识,开展“童声诵法典”活动,组织学生用标准普通话朗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让学生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围绕“学生欺凌是暴力行为还是违法行为?”进行热烈讨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内容。互动环节中,学生们踊跃参与知识问答,现场气氛热烈。
活动共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族政策宣传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范校园欺凌宣传单等法治宣传资料760余份。活动融合教育模式,不仅提升了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还加大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力度,更增强了民族团结意识,为科右中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语言环境。
本次系列活动是科右中旗司法局践行“普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举措,通过精准对接社区和学校需求,将普法宣传与民族团结、普通话推广有机结合,既提升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促进了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周冰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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